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政办〔2009〕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全省农民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十五日
2009年全省农民工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农民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30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巩固10件实事和10项制度建设成果,确保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60万人,培训农民工102万人,新建150个农民工创业园等目标任务,努力开创全省农民工工作的新局面。
一、切实做好当前形势下农民工就业工作
(一)广开农民工就业渠道。认真实施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岗位计划,引导困难企业与农民工开展集体协商,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等办法,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对可能出现的大规模裁员,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控,通过与企业依法平等协商维持和稳定劳动关系。农田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尽量多招用因企业关停或减产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农民工。通过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新增公益性岗位,多措并举,拓展农民工就业渠道。(省劳动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国资委分别负责)
(二)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加快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乡镇劳动保障所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将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乡村,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更多就业信息。强化劳务协作,努力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规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就业帮扶专项活动,为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做好转移就业人员的跟踪服务、维权工作,提高农民工工作组织化水平。(省劳动保障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扶贫办和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