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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科技局关于迎接2009年全国科技进步考核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安排和进度要求

  根据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市迎接“全国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和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及“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

  1.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根据科技部通知中关于“地级市所辖县(市、区)60%通过考核,视为自动通过考核” 的机制,鉴于县(市)、区迎查创建成效直接影响市本级创建结果的情况,建立市和县(市)、区联动的工作组织模式。

  2.建立“2009年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南通市迎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统计局、人事局、教育局、科协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科技局内。

  3.结合召开年度科技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全市迎查创建工作。

  4.各县(市)、区相应组建工作班子,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市)、区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和迎查创建工作方案,报市迎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业务培训

  1.3月底参加省科技厅组织的申报和创建工作业务培训会。

  2.4月份视情况邀请省科技厅和东南大学专家,对市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科技局领导及工作班子进行业务培训。

  3.市迎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与省科技厅、东南大学专家组之间的动态业务沟通,随时反馈情况,研究问题,努力提高申报数据构成和申报材料组织的完整性、科学性。

  4.市迎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与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工作班子的动态业务沟通,不断加强工作指导,增强县(市)、区申报组织工作的针对性,提高申报争取工作水平。

  (三)数据采集和模拟自查

  1.各相关部门根据任务分解,分别采集分析相关数据,汇总整理佐证材料,撰写总结,形成对应成套的初步材料,分别送交市和县(市)、区迎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考核材料包括相应数据表格、相关总结并附佐证材料。

  2.市和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收到的初步材料,认真分析研究数据构成情况,审核总结报告和佐证材料科学性、完整性,并认真组织申报材料。

  (四)汇报争取和迎查准备

  1.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迎查创建工作,迎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掌握上下工作进度,随时汇报情况,为党委、政府领导的向上汇报和争取活动做好基础性工作,同时与部省工作部门、专家班子保持密切接触,动态补充汇报本地区发展情况,努力加深领导机关和考核专家对本地区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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