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科技局关于迎接2009年全国科技进步考核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9〕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科技局拟订的《关于迎接2009年全国科技进步考核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迎接2009年全国科技进步
考核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的工作方案
(市科技局 2009年2月)
为激发县级政府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性,增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发挥科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科技部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2009年适逢科技部开展第5轮“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为做好迎接考核的相关工作,现依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发农〔2008〕745号)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全市迎接2009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和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要求
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和“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是展示地方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工作业绩,衡量区域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水平,扩大地区知名度,提升地区影响力的一个重要途径和重要契机。多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迎查和创建中也一直保持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南通市已连续4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称号,海门、启东、通州、海安、崇川5个县(市)、区也曾先后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称号,海门市还被列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单位。
2007、2008年,是我市紧紧围绕全面小康、全面腾飞目标,坚持“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以“三创”促“三增”,努力化解各种不利因素,成功走出一条科学发展观引领下的跨越发展之路的两年,全市各项综合指标在全国、全省的位次不断前移,经济、社会呈现持续跨越、科学发展的态势。对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市所有县(市)、区和市本级都要接受国家组织的考核,并基本都能达到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的条件,各地要积极主动开展迎查创建工作,确保市本级和所有县(市)、区全面通过考核,市本级继续保持先进,并力争更多的县(市)、区跨入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