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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安市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五、市林业局:加强对果树、茶叶等园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同开展淮安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六、淮安工商局:加强市场经营主体和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批发市场、超市销售的农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协同开展淮安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七、淮安质监局:加强对企业农产品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农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力度,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协同开展淮安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八、淮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监管信息资源、开展食品安全状况监测,抓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协同开展淮安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九、淮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真组织实施进出口食品和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协同开展淮安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十、市公安局: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有毒有害农产品案件,依法查处暴力抗法案件。协同开展淮安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十一、市环保局: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协同开展淮安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十二、市卫生局: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牵头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协同开展淮安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十三、市粮食局:负责收购、储存和运输中的粮油质量以及原粮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储备粮油的质量监督检查。协同开展淮安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十四、市安监局: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监管。协同开展淮安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十五、市供销社:加强对供销社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和农资流通的行业监管。协同开展淮安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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