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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和教育纠风工作的通知

  (三)公安部门要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公安部门要紧紧围绕“三个不发生”(不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涉校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涉校交通事故,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侵害师生人身安全案件)工作目标,一是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建立涉校案件专人专案责任制;二是加强校园及周边防控,完成学校保安派驻工作,对案件多发的学校周边实施24小时巡逻防控;三是集中整治网吧及网络环境,强化校园周边网吧等上网服务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四是严厉打击非法校车,完善校车户籍化管理制度,依法取缔非法校车,同时加大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时段学校周边交通管理力度;五是整改学校消防隐患,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四)卫生部门要将学校卫生纳入公共卫生防疫体系
  一是持续加强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要启动农村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对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自备水源、二次供水的卫生设施状况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二是推进学校公共卫生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校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学校完善卫生室,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三是加强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及传染病预防、卫生保健、卫生应急等知识的宣传教育,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四是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和小学生计划免疫接种工作。
  (五)综治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
  综治部门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把学校安全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领导责任的考核内容,纳入新一轮“争创全国综治工作先进市”的重要内容,在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问题、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和学校法制教育方面实现新突破。
  (六)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
  一是足额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安全工作,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二是保证义务教育学校取暖、消防、卫生等涉及校园安全的经费支出。三是对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和高等院校,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隶属关系继续增加投入,完善学校各类安全设施。
  二、深入开展教育纠风治乱工作
  (一)突出重点,推动教育纠风治乱工作向纵深发展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教育纠风治乱工作。今年教育纠风治乱工作重点是:
  1.坚持从严管理,深入治理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问题。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倡教师在校内为学困生提供无偿辅导,坚决制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行为,严禁利用节假日提前讲授新课以及“课上不讲课下讲”,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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