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要从加强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等方面入手,增强培训机构能力,提高创业培训质量。要吸收社会各类优质资源参与创业培训,加强对创业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及时了解在制定培训计划、规范教学管理、组织实施培训等方面的情况,指导其按规范标准组织教学。要扩大教师选拔范围,改善教师素质结构,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进修、研讨交流和质量考证活动,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和配备,提高教育水平和教学效果。强化对学员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建立学员档案,及时记录学员开办和经营企业的情况。要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培训实效性。要根据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的创业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开发推广创业培训技术,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四、搭建创业扶持平台,完善创业服务手段
(十四)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各级政府要通过多方投资方式,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合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设专门的创业孵化基地向全社会开放,并努力提高孵化基地建设水平。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规模要达到一次性接受创业户数15户以上,县(区)要达到5户以上,各产业园要达到10户以上。要为进入基地的小企业进行孵化培养,提供有效的培训指导服务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增强创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创业稳定率。鼓励高校与政府、企业合作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办公场地、人才引进、项目推荐、财税法律咨询和物业服务等配套服务。
(十五)加强创业扶持能力建设。市和县(区)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并通过内部调剂力量,充实专门人员,建立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强化创业指导和服务职能。建立创业信息、政策发布平台,设立创业展示厅。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平台都要在2009年底之前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安排专人为辖区内的创业者创业提供专项服务。积极推进创业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到2009年底,全市取得创业咨询师职业资格的人数要达到200人。要将有丰富创业经验、熟悉政策、热心服务的优秀企业家、行业专家、管理咨询专家、法律专家以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及时充实到创业专家咨询团中,并经常性地深入到“校区、社区、园区”,通过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及时、有效地解决他们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高校要通过实施“大学生创业引导计划”,开展普遍的创业教育,加强创业指导和服务,经常邀请专家、校友与学生进行创业经验交流,鼓励大学生在校园内进行创业实践和锻炼。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