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车长4.2米以上的轻型载货汽车:
每日7:00至9:00(早高峰)以及16:00至19:00(晚高峰)期间,禁止在一环线(含一环线)以内各条道路上通行;
白天其余平峰时段(9:00至16:00,19:00至22:00)禁止在中华北路、中华中路、中华南路(大十字至邮电大楼)、中山东路、中山西路、延安东路、延安中路、瑞金北路、瑞金中路、瑞金南路上通行;无通行证禁止在一环线(含一环线)以内其他道路上通行。
夜间(每日22:00至次日7:00)准许通行市区各条道路。
(六)重(中)型载货汽车、工程车、专项作业车、特种货物运输车以及其他悬挂黄牌的非载客汽车:
每日7:00至22:00,禁止在城区一环线(含一环线)以内各条道路上通行。
22:00至24:00,准许通行一环线,禁止驶入一环线以内道路。
(禁行卡口分流地点:三桥立交桥口、市北街与盐务街交叉口、南垭路与中心环北线交叉口、新添大道与航天大道交叉口、东山路东山丫口、水口寺桥口、东新区路与青年路交叉口、富源北路与油榨街交叉口、倒岩路铁路线、云盘路与新寨路交叉口、沙冲路与四方河路交叉口、艺校立交桥口、机场高速汤巴关武警医院匝道口)。
(七)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悬挂农机牌照车辆:
每日00:00至24:00时,禁止在城区一环线(含一环线)以内各条道路上通行。(禁行卡口分流地点同上。)
(八)贵A·A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
每日00:00至24:00,禁止在城区中华北路、中华中路、中华南路(大十字至邮电大楼)、中山东路、中山西路、延安中路、瑞金中路、遵义路(服务大楼至邮电大楼)上通行,准许在上述道路以外其他道路上通行。
(九)非贵A·A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
每日00:00至24:00,禁止在一环线(含一环线)以内各条道路上通行。
二、下列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
三、因特殊情况需驶入上述禁止通行道路的五座以上载客汽车、微型货车、轻型货车,可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办理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