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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并采取适当方式多方征求意见,增强整改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整改方案要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时限,公开承诺。要把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最不满意、最希望解决的问题切实查找出来,作为整改的重点认真加以解决。要采取集中攻坚行动,集中推出一系列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群众直接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领导机关从活动一开始就要认真做好创新体制机制的工作,在统一认识、深入调研、分析检查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把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作为整改落实的一个重要内容。广大党员要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这一阶段重点要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两个环节。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做好总结工作,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要把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解决突出问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五、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我市当前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确定。流动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党委(党组)要全面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分析检查,带头整改落实;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联系点,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和所在支部的活动。

  市委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孙金龙同志任组长,吴存荣同志任第一副组长,熊建辉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安列、张晓麟、林存安、雍成瀚、凌云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副秘书长)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市委及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分别派出若干指导检查组,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相关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防止活动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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