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新乡市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政办【200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9年新乡市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2009年新乡市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
2009年的全市农村沼气建设要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家园、实现强农惠农为目标,围绕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坚持“多种模式、全面发展、质量优先、服务至上、开拓创新、提高水平”的方针,坚持建设与服务两手抓,提高投入强度,加大推进力度,扩大覆盖范围,提供便捷服务,努力实现我市农村沼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推进,积极开展创建“生态文明村”、“绿色家园”活动,实现农村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大中型、联户沼气工程建设;大力开发以沼气为主的新型能源,优化农村能源结构,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培育生物质产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9年全市新增沼气用户4.5万户。其中,新农村社区(生态文明村)1万户。户用沼气向适宜发展的地区普及推广;在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学校、新农村社区建设300立方米以上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并实行联户集中供气及秸秆沼气、秸秆气化等试点示范工程;积极扶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困难户建设沼气;培训沼气生产工600名,发展沼气服务网点200个,60%以上的沼渣、沼液、秸秆得到综合利用,实现家居庭院清洁化,综合利用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农村环境优良化。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抓住国家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大投资的机遇,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建设模式,加快农村能源建设。在适宜发展沼气的地方都要建设沼气,巩固、提高、普及沼气利用率,按照“一池三改”标准进行建设,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把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的美好家园。加大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环境污染治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推广“统一建池、集中供气、综合利用”的沼气工程建设模式,向农户提供清洁能源,向农业提供高效有机肥。大力推进“养殖业-沼气-种植业”等生态种养模式,促进畜牧业、沼气与种植业的良性发展。大力推广秸秆固化、气化及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新能源开发,形成清洁、经济的农村能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