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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09-2012年消除麻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09-2012年消除麻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政办【2009】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2009-2012年消除麻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新乡市2009-2012年消除麻疹工作实施意见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临床以发热、出疹、上呼吸道炎症为主要症状,常引发严重的并发症,如脑炎、肺炎、心肌炎、支气管炎等,严重的可以致命,给社会和家庭造成严重负担。近几年,我市麻疹发病连续处于较高水平,2006年发病率8.67/十万,2007年发病率12.27/十万,2008年发病率7.05/十万,14岁以下儿童占到病例总数的90.46%,学校及幼儿园时有暴发流行,距实现卫生部2012年消除麻疹目标发病率1/100万的要求相差甚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印发《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消除麻疹工作指标
  麻疹发病率2009年要控制在1/十万以下,2012年达到0.1/十万。
  二、策略和技术措施
  提高人群免疫力,减少麻疹易感人群是消除麻疹的关键。世界其它国家的经验表明,要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人群麻疹免疫力应达到并保持在95%的水平。提高人群麻疹疫苗接种率是基础,可以通过加强常规免疫服务和开展麻疹强化免疫等措施实现。
  (一)加强麻疹疫苗常规免疫工作,确保高水平2剂次麻疹疫苗接种率。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麻疹疫苗常规免疫程序,以县为单位麻疹疫苗2剂次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努力提高及时接种率;加强疫苗和冷链管理,保证接种质量,提高免疫成功率。
  (二)加强流行病学监测。各县(市)、区应积极开展麻疹监测,对报告病例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进行实验室诊断。
  (三)适时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风疹控制工作。麻疹和风疹在流行季节、传播方式,症状特征等方面极为相似,发病早期常难以鉴别,因此在开展消除麻疹活动的同时应开展风疹控制工作。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风疹控制可使用麻风或麻腮风疫苗,分年龄组的接种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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