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用地保障,对扩内需保增长的重点项目用地,实行随到随办、即时受理、即时审查、即时报批、限时办结,确保项目建设不在用地环节受影响;
(五)大力开拓市场,努力扩大需求
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采取应对当前困难形势的灵活销售措施,适度提高销售费用在成本费用中的比例,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努力提高产销率。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交易会、博览会、展销会,寻求更多的贸易机会。充分利用国家的各项外经贸政策,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
加强企业战略合作。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骨干企业加强与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华商500强、大型央企的战略重组与合作。加快我市“一谷五基地”战略支撑产业内的强强联合与产业链重组,形成互为市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同发展机制。
(六)加大对困难企业的帮扶力度
对企业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工业企业需要缴纳的各种规费,有关部门应在职权范围内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酌情减免或予以缓交。对确因受经济形势影响暂时无力缴费的已参保困难企业,允许2009年内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除养老保险以外的四项社会保险费率。对暂时因资金困难无法还帐,但是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市场前景良好的企业,本着既保护债权人利益,又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诉讼保全措施,大力加强调解工作,采用设置担保等方法,促使债权人给予债务企业合理的宽限期,帮助债务企业度过暂时的财务危机。
四、工作机制
由市政府负责全市企业服务年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成立新乡市人民政府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实行四项工作机制,即:各级政府、各部门定点分包服务机制;定期督查机制;服务反馈机制、定点服务责任考评机制。
(一)实行各级政府、各部门定点分包服务机制
1.实行市直各部门负责人定点分包服务机制。安排60个市直部门对100户企业实行定点分包服务,重点帮助企业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好各项促进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2.各县(市、区)、各省级工业园区,按照本办法要求,对本辖区内限额以上企业实行定点分包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