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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北方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北方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价行发〔2009〕4号)


哈尔滨市北方技术学校:
  你校《关于增加学生学费标准和增设专业学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黑价联字〔2005〕53号)规定,按照补偿教育培养成本,适应社会需求状况和适当考虑合理回报的原则进行测算,现就有关收费事宜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
序号专业级别收费标准(元/人、年)学制
1仪表中级38003年
2数控技术中级40003年
3计算机操作中级35003年
4电子商务中级32002年
5旅游服务与管理中级32002年
6飞机及发动机维修中级60003年
7航空服务中级60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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