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体育运动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价行发〔2009〕3号)
市体育运动学校:
你校《关于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黑教联〔2001〕54号及〔2005〕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你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学年4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300元。
二、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在学校内醒目位置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期间如需调整收费标准请及时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