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09-2018年)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9〕5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09-2018年)》,已经2009年2月9日第14届69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西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09-2018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现代市场经济重要的制度保障,是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前提条件,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根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建设指导方针和基本要求以及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年规划发展目标与实施步骤,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西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年规划。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涵
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社会机制,是由信用法律法规、信用行业惯例与约定、信用行为与道德、不良信用惩罚机制、信用文化教育等多个子体系共同作用、交织形成的社会机制。它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为主体,以合法有效的信用为基础,以解决市场参与者的信息不对称为目的。其基本架构由社会信用制度、信用服务行业、社会信用活动和信用监管体制四个方面组成。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善市场经济秩序,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扩大信用经济规模,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从而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六大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信用陕西”的战略部署,以打造“信用西安”为目标,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1.大力推进政府信用建设。以强化政府信用意识为基础,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用制度和工作机制为突破口,以加强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截止第三轮行政审批改革,对1387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精简,精简率达到87.38%,政府职能逐步从行政审批型转为公共服务型。建立了以电子政务为基础的政务信息公共披露体系,完善了行政许可、政务公开、政风评议、决策听证、价格听证、新闻发布、责任追究等政府信用保障机制,政府信用形象得到提升。
2.信贷征信系统率先起步。银行业企业征信系统实现了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联网运行。截至2007年末,系统采集了全市借款企业约53000余户的基本信息、财务信息和信贷信息。个人征信系统收入个人信贷业务账户(含信用卡)80余万个,包括个人的基础信息、结算账户信息和贷款、信用卡信息等。目前,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信息的直接使用者包括商业银行、信用主体本人以及司法相关部门,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