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下达徐州市“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下达徐州市“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徐建发〔2009〕36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局、市质监站: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17号),为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全省建筑节能100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按照苏建科〔2008〕311号《关于下达江苏省“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现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市、贾汪区)。望各县(市、贾汪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加强对新建民用建筑有关环节、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管,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确保我市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
  为加强监管,确保完成建筑节能目标任务,请各县(市、贾汪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质监站于每年一月份将上年的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报市建设局节能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83908078;传真:83908079。
  附件1中各县(市、贾汪区)2006、2007、2008年度新建民用建筑节能量是以各县(市、贾汪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相关数据为基数,按照省建科院统计测算方法(详见附件2)计算所得;2009、2010年度建筑节能任务量是以2008年度数据为基数测算所得。

  附件:1、徐州市十一五期间各县(市、贾汪区)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表
  2、江苏省“十一五”期间各省辖市建筑节能目标任务计算分解简要说明(略)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
  徐州市“十一五”期间各县(市、贾汪区)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表

 

2006年度完成量(万吨标准煤)

2007年度完成量(万吨标准煤)

2008年度完成量

(万吨标准煤)

2009年度任务量

(万吨标准煤)

2010年度任务量

(万吨标准煤)

“十一五”期间

建筑节能总量

(万吨标准煤)

新建民用建筑

合计

新建民用建筑

合计

新建民用建筑

可再生能源替代量

合计

新建民用建筑

可再生能源替代量

合计

新建民用建筑

可再生能源替代量

合计

市区

2.137

2.137

3.011

3.011

3.694

0.392

4.086

10.403

0.295

10.698

15.674

0.47

16.143

36.08

丰县

0.214

0.214

0.324

0.324

0.35

0.087

0.437

1.112

0.065

1.177

1.676

0.104

1.78

3.93

沛县

0.231

0.231

0.648

0.648

0.649

0.108

0.757

1.926

0.081

2.007

2.902

0.129

3.031

6.67

铜山

0.398

0.398

0.625

0.625

0.696

0.092

0.788

2.004

0.069

2.073

3.019

0.11

3.129

7.01

睢宁

0.418

0.418

0.346

0.346

0.201

0.033

0.234

0.596

0.025

0.621

0.898

0.04

0.938

2.56

邳州

0.179

0.179

0.252

0.252

0.592

0.101

0.693

1.766

0.076

1.842

2.661

0.121

2.782

5.75

新沂

0.255

0.255

0.369

0.369

0.397

0.082

0.479

1.222

0.062

1.284

1.84

0.099

1.939

4.33

贾汪

0.104

0.104

0.539

0.539

0.216

0.024

0.24

0.61

0.018

0.628

0.919

0.029

0.948

2.46

合计

3.936

3.936

6.114

6.114

6.795

0.919

7.714

19.639

0.691

20.33

29.59

1.102

30.69

68.8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