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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解决城中村燃煤污染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辖六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
  (一)成立城中村燃煤污染控制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兵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李永林 (市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
      范世康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荣 彤 (市委常委、副市长)
      吉久昌 (副市长)
      王建生 (副市长) 
  成员单位:市建管委、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供电局、市辖六区政府及燃气公司、热力公司。
  领导组下设组织协调组、燃料控制组、督促检查组、责任追究组、宣传报道组。
  1.组织协调组
  组 长:吉久昌 (兼)
  副组长:孙荣琨 (市建管委主任)
  成员单位:市建管委、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物价局、市供电局及燃气公司、热力公司。
  主要职责:按照《太原市城中村搬迁改造规划》牵头组织实施城中村搬迁改造工作。加快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集中供热、污水管网、燃气、电力等设施),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每年组织完成7-8个以上城中村整体改造工作。
  2.燃料控制组
  组 长:王建生 (兼)
  副组长:陈向阳 (市经委主任)
  成员单位:市经委、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城中村使用燃料标准,发放燃料经营许可证,对非法销售燃料商户进行整顿取缔。
  3.督促检查组
  组 长:荣 彤 (兼)
  副组长:梁丽明 (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委督察室、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处、供电局、燃气公司。
  主要职责:组织对城中村搬迁改造及燃煤设施拆除进行督促检查通报,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对城中村临街经营性燃煤锅炉进行拆除,推广使用清洁燃料和洁净燃料。
  4.责任追究组
  组 长:李永林 (兼)
  副组长:任晓峰 (市纪检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监察局、市委督察室、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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