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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09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09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政文【200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2009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新乡市2009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巩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全面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态建设规划的通知》(新政〔2008〕3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现就2009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抓住国家扩内需促增长的发展机遇,以林业生态市建设为首要任务,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坚持依法治林和科技兴林,强化基础建设,转变增长方式,发展现代林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森林资源培育目标。完成造林35.9419万亩,其中生态工程28.7519万亩,产业工程7.19万亩。生态工程主要包括山区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工程8.2万亩,生态能源林工程1.4万亩,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5.2988万亩,防沙治沙工程5.1275万亩,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4.2536万亩,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建设工程0.35万亩,村镇绿化工程4.122万亩。产业工程包括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建设工程2.76万亩,经济林建设工程3.24万亩,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建设工程1.19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10.4413万亩,主要包括中幼林抚育10.0313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0.41万亩。完成林业育苗1.6万亩;人工造林精品率达到40%以上;林业总产值年增长20%。完成1个林业生态县创建任务。
  (三)森林资源保护目标。全年不发生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或发生后能及时查处,上级领导机关、领导同志批办案件全部按时查处。森林、林木采伐量不突破年森林采伐限额,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率在90%以上;林权证发放率达到85%以上,其中退耕还林发证率达到100%。不发生重大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和公路“三乱”案件,森林病虫害成灾率低于6‰,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做好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相关工作,完成国家和省重点公益林管护任务。根据年度商品材采伐限额实际执行情况,按比例足额上缴省级和市级育林基金。
  二、以开展大绿化活动为契机,以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为载体,强力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
  (一)巩固扩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把城市森林建设当作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现代林业发展整体规划,继续强力推进,不断创新,进一步推动森林城市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森林城市建设的长效机制工作。严格按照《新乡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现代林业发展总体规划》,继续抓好资源培育工作;建立健全森林城市建设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森林城市建设的经营管理机制,形成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森林城市建设机制。二是加强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森林植被建设。在生态园、游园、公园、干道、水系、社区、工厂、学校等绿化建设中,采取多种多样的绿化模式,加大乔木栽植数量,实现树种的多元化,建设近自然的生态体系,提高城市森林建设的自然度。三是加强农村绿化建设。搞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搞好“三网”空档和森林植被薄弱区域的造林绿化工作,增加森林面积,增加树种的多样性,改善平原农区树种结构单一现象。加强黄河故道万亩刺槐林的保护,搞好刺槐林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发工作。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落实管护措施。强化森林植被的经营管理,提高森林质量。四是加强生态文化建设。进一步围绕“精彩南太行、激情黄河湾”两大生态文化主体,建设新乡特色的森林文化品牌、生态文化品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生态知识科普教育基地,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
  (二)大力推进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认真总结3年来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的实践和经验,明确新形势下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建设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动员、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加快建设步伐,提高建设水平。2009年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主要以南部农林生态区和中部休闲观光区为重点,加快农田林网、道路绿化、村镇绿化、果品基地和中部休闲观光区各项工程的完善和建设,提升核心区道路建设、水系管网、环境整治的承载能力。辉县市、卫辉市、凤泉区及发改委、财政、林业、交通、土地、环保、水利、电力、公路等部门,要按照2009年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实施方案,加大造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使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成效更加彰显。
  (三)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县、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已建成林业生态县的延津县、获嘉县、原阳县,要继续做好巩固完善工作,不断提高林业生态县建设水平,确保建设成效。其他县市要根据省政府建设林业生态县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创建目标,加大创建力度,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确保2009年全市完成1-2个林业生态县创建任务。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兴办的10件实事之一,是新乡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各县(市)、区要在认真总结第一批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以村镇为基础,以农户为单元,采用混交、多层的树种配置模式,不断加强围村林、行道树、庭院绿化美化,完成第二批1335个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任务,形成生态功能与景观效果具佳的村镇植被生态系统,形成家居环境、村庄环境、自然环境相协调的农村人居环境,充分发挥林业在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中的作用。
  (四)继续抓好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山区水源涵养林工程、水土保持林工程、生态能源林工程、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防沙治沙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建设工程、村镇绿化工程等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豫政〔2007〕81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新政〔2008〕3号)的设计标准、技术要求,真正做到规划、设计、施工相一致,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保持工程建设的连续性和统一性。山区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工程要以生态重点区域为主,提高其生态防护功能。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要重点抓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农田林网的完善和提高,注重加大针阔及乔灌结合的林带比例,逐步建立起比较稳固的农林复合生态系统,提高其综合防护功能。防沙治沙工程要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保护优先的原则,凡宜林沙荒地全部营造防风固沙林,沙化耕地营造小网格农田林网和林粮间作。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要注重绿化景观与廊道级别相匹配,绿化布局与城乡人文环境相协调,集景观效应、生态效应和社会效应于一体。
  (五)继续抓好退耕还林工程和日本政府贷款造林工程。完成退耕还林工程任务5万亩,其中配套荒山荒地造林3.3万亩,封山育林1.7万亩。包括辉县市1.1万亩;卫辉市1.8万亩;原阳县0.5万亩;延津县0.6万亩;封丘县0.3万亩;长垣县0.4万亩;凤泉区0.3万亩。各工程县(市)、区要紧紧围绕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这个核心,狠抓政策落实和工作质量两个关键,突出补植抚育、配套措施、工程管理三个重点,确保“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能致富”。日本政府贷款造林工程任务7.01万亩,涉及延津、封丘、长垣、原阳、获嘉、辉县六个县(市),各项目区要根据河南省林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日本政府贷款河南省造林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林项〔2007〕5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日本政府贷款河南省造林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办债〔2007〕20号),规范项目操作程序,签订好转贷协议、造林合同、资金借款合同,落实项目管理机构和配套资金,加强督促检查,提高项目建设成效,真正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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