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及做好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建设字〔2009〕5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不断提高我省工程勘察设计水平,繁荣勘察设计创作,激发勘察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勘察设计人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加快我省工程勘察设计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决定自2009 年起开展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活动。现将《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今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积极组织贯彻落实。
一、申报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只能通过一个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并只能申报一个行业类别。
2、申报人员及其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和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信、齐全有效、准确无误,并且与申报表相符。
3、各市建委(建设局)及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的规定,进行核实、汇总并择优排序后上报。
二、申报材料
1、各市建委、省直有关主管部门或中央驻鲁勘察设计单位的申报材料意见函;
2、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人员审核情况记录表;
3、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一式三份);
4、附件材料(一式三份)。请统一制作为A4规格,按下列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封面、目录、推荐信、身份证、学历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对应获奖项目的主要设计文件或图纸签字证明、主要技术成果、论文、著作、设计作品简介以及代表其设计水平和成就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5、申报材料的电子文件。其中2、3两项表格制作成word文件,其它为扫描件,名称由行业及申报人姓名共同组成(如张三申报建筑行业的勘察设计大师即可取名为建筑·张三·doc)。
三、申报时间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及中央驻鲁勘察设计单位应于5月4日至15日将申报材料报送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累计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20年以上,应自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计算,本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时间可累计计算;
2、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以评选当年6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3、申报人在填写申报表中的理论著作、研究情况,获奖情况,主要业绩及作品栏目内容时,请按内容的重要程度先后排序,同时与提供的附件材料相对应。
4、有关奖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