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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快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扎实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认真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渭河流域(西安段)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继续开展新河、皂河、太平河“三河”专项治理,全面完成太平河、团结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抓好皂河、太平河、幸福渠、漕运明渠、团结水库的绿化和养护工作。对城市河道排污口进行专项整治,改善城市河流水环境质量。加快实施护城河、兴庆湖截污改造工程,保证护城河和兴庆湖的景观水质。努力实现市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

  (二)蓝天工程1.调整能源结构和燃烧方式,减少污染排放。加快推进天然气城市气化二期工程。增加21万气化用户,建成71座天然气加气站(CNG,完成3828辆公交车、10778辆出租车)改烧天然气工作。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建设大庆路区域调峰锅炉房、西安市热力公司太华、城北、城东、雁东集中供热工程和西部慧谷集中供热中心一期项目,建设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西郊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南郊热电厂项目、高新区区域供热中心项目、大唐灞桥热电厂热电技改工程,同时建设烟尘控制和脱硫工程。
  2.强化燃煤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治理。对“禁止燃煤区”和“限制燃煤区”内的燃煤锅炉实施烟尘污染治理工程;对灞桥和户县第一、第二热电厂及西郊热电厂安装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对重点污染企业(西郊电厂、灞桥电厂、户县电厂等)下达SO2总量削减任务,限期完成脱硫工程。
  3.控制扬尘污染,降低PM10排放总量。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市政施工工地、房屋拆迁施工工地、园林绿化施工工地管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三)安静工程推进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加强区域噪声监管,做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环境监管,重点加强对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在临灞路、城市快车道(城区段、三环路)等道路两侧种植降噪树木林带,在城市立交桥上增设隔声设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交通噪声对市民的影响,有效改善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状况。

  (四)洁净工程完成江村沟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深度处理工程。建成临潼区和阎良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推进城市公厕及垃圾压缩站建设项目。建设陕西灵通电力有限公司西安市生活垃圾电站。通过以上工程,使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达到国家创模要求。

  (五)绿色生态工程完成主干道绿化和城市小绿地广场等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城市绿地面积486万平方米。建设787亩水面及绿地景观的曲江南湖生态项目、89平方公里的西安浐灞河生态区段环境治理工程、3700亩的广运谭生态景观区二期工程、1200多亩的桃花潭生态治理项目和西安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等,全方位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实施城市外缘区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屏障建设工程。建设旅游开发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的秦岭植物园。在农村生态建设方面,实施以6个产业带、8个示范园、2个养殖基地为骨架的阎良区农业综合开发二期项目。建设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镇、10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2个生态示范县(区)。形成和完善全市互为补充、层次清晰、功能完善的城市自然生态系统,有效调节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巩固提高绿化覆盖率等创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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