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保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政发〔2009〕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保增长工作实施意见》(陕政发〔2009〕13号)精神,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完成2009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8%的预期目标,结合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抓紧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市政府支持工业保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
各区县、各部门一定要加强协调、沟通,切实把省政府工业保增长的16条意见和市政府支持工业发展的15条措施落到实处,让企业尽快受益于省市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加强调查研究,切实为企业解决困难。
各区县、“两区两基地”和工业主管部门要由领导带队,组成工作组,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保增长、保产能、保就业、保稳定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生产经营出主意、想办法,促进企业平稳较快发展。
三、强化责任,分解目标。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经委要以保增长为抓手将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8%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和有关工业部门,每月对各区县工业增加值指标的完成情况要进行排序通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年底要进行表彰奖励,在全市形成人人有担子,个个有责任,上下一条心,齐心抓工业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年工业指标不能减,增速不能降。
四、促进银企合作,切实解决企业资金困难问题。
对产品市场前景较好,但流动资金周转困难的工业企业继续给予贷款贴息,使更多的企业享受到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加强同各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推介会、对接会等形式,加强银企交流,促进银企合作。指导企业积极同金融机构协商,采取用企业信用、品牌、订货合同等多种方式进行担保,解决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五、强力推进工业重点技改项目。
按照“储备一批,启动一批,投产一批”的方式,重点抓好超特高压输变电设备改造、太阳能光伏电池、比亚迪轿车二期、钼加工基地等100个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力争2009年完成工业投资450亿元以上。对当年能够投产达效的工业项目,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