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企鹅馆与宠物园门票价格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企鹅馆与宠物园门票价格的批复
(宁价服〔2009〕53号)
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管理处:
你处《关于红山森林动物园企鹅馆参观券价格的请示报告》(宁园动[2009]05号)和《关于申报红山森林动物园宠物园参观券价格的请示》(宁园动[2009]06号)收悉。
你处引进民间资金,兴建了企鹅馆和宠物园。鉴于企鹅馆与宠物园相邻,且投资主体为统一个体,为减少园中园,经研究,企鹅馆与宠物园设置一张门票,门票价格为6元/人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