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完善市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103号)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完善市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加快完善市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生态城市营造和谐家园--2008年-2010年无锡城市建设行动纲要》的要求,创新城市发展模式,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构建全国一流的生活垃圾机械收集、大型转运、焚烧处置体系,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市区人居环境,根据市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布局对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配套要求,现就加快完善市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按照规划导向、资源整合、市区共担、以块为主的原则,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立合理、有序、经济、环保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提高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机械化水平,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构建全国一流的生活垃圾机械收集、大型转运、焚烧处置体系,全面提升生活垃圾管理水平,提升城市环境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底,我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实现70%;崇安区、滨湖区各完成一座日处理规模500吨的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的主体工程,南长区、北塘区各完成一座日处理规模500吨的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规划定点并启动建设;锡山区、新区各建成投运一座日处理规模200吨的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
2010年底,我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实现100%;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全面建成投运;锡山区、惠山区和新区完成本区域压缩转运站的新改建和收集运输车辆的升级,确保市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密闭化和全覆盖。
三、具体要求
(一)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的机械化收集。各区政府要在崇安区和滨湖区开展机械化收集试点的基础上,在建成区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扩大单车收集范围和半径,提高收集效率,淘汰现有的小木车、机动车、拖拉机等非密闭收运垃圾的方式方法,杜绝生活垃圾收集过程中的抛、洒、滴、漏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应当明确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的要求,并按照“汽车后装收集为主、标准电力环保收集车为辅”的原则,确定收集车辆车型目录。各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的推进工作。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事权下放的要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和滨湖区生活垃圾收集作业经费由区级财政承担;机械化收集新增车辆和相关收集容器的资金由区向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提出计划,经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财政局审核后,由区先行购买,市级根据完成情况,按照30%以奖代补(以审核为准)。锡山区、惠山区和新区由区级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