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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无锡兴达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监测点迁址的批复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无锡兴达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监测点迁址的批复
(锡政发〔2009〕64号)


锡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设立锡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等相关事宜的请示》(锡府发〔2009〕6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无锡市首批化工生产企业监测点的通知》(锡政办发〔2008〕62号),无锡兴达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被批准为无锡市首批化工监测点之一。因该企业从东亭街道整体搬迁至你区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工业园内,同意原化工监测点地址作相应调整,新的监测点设在锡港南路以南、规划道路以东、锡东大道以西、南至运河,占地面积约351亩。无锡兴达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搬迁改造的手续按现有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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