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办发[2009]2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二月二日
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围绕进一步加强“四大能力”(预防控制能力、预案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网络、健全机制、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形成特色,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体系建设,努力开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管理网络,构建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各区县(自治县)、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综合性、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增强装备、物资、技术保障能力,提高预防控制、信息研判、预测预警、快速处置、恢复重建水平,实现全市突发事件明显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大幅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应急体制和机制建设。
1.继续强化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坚定不移地加强全市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各区县(自治县)应急管理办公室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完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完成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机构组建和村委会、居委会设置应急管理信息员工作,加强企事业单位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机构完善、人员到位、设施完备。
2.不断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在完善现有应急机制的基础上,着力建立健全六大机制:
——健全隐患排查监控机制。落实隐患排查监控责任,制定科学的风险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建立突发事件隐患数据库系统,实行动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