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灾情会商,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
坚持防灾救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做好年初、汛期和单灾种灾情会商,研究分析2009年自然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制定有针对性的防灾救灾措施。加强监测台、站、网、点建设,切实做好长期、中期、短期和临灾状态下雨情、水情、旱情、地质灾害险情、雹情、雷情、震情、森林火情、动植物疫情、有害生物灾情、雨雪冰冻灾情、雾情的监测预报。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推进天气雷达、气象卫星监测工程建设,在重要城市建设雷电灾害监测点。进一步推进主城区、区域中心城市公益性气象信息电子屏幕建设,逐步完善三峡库区气象监测站点布局。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初步建立专业地面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监测网,完善三峡库区主要国道、省道地质灾害监测网。完善全市地震监测系统,建设烈度速报系统,开展城市地震紧急自动处置(预警)系统建设调研和论证工作。完善植物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快启动市政府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三)注重协作联动,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汛期、节假日及重特大自然灾害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自然灾害发生后,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努力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要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军民协同、社会参与的救灾工作应急联动机制。加强防灾救灾干部队伍和驻渝部队、武警消防、公安干警等骨干救援队伍及专业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红十字会、慈善总会、专业协会等社团组织、民间组织和公民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四)高度关注民生,全力做好灾后恢复工作。
克服各种困难,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保证在灾后24小时内向灾区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药品等必需的救灾物资。及时修复交通、通信、电力、市政、城镇供水、农田水利等因灾损毁基础设施,抓好倒房重建,组织生产自救,及时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加强灾区医疗卫生服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灾区疫病防治和社会治安维护,确保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建立恢复重建责任制,完善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和资金物资管理制度。利用科技手段,建立完善自然灾害事件调查评估制度,及时分析灾害原因,提出防范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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