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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定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定
(赣市府发〔200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工业经济的影响,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保企业、保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抢抓发展机遇,变危机为生机,化不利为有利,推动赣州工业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研究,特作出大力推进赣州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决定如下。

  一、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扩大经济总量、培植工业支柱为核心,以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结构为主线,以 “五个十百亿工程”为主抓手,大力实施重大项目、培育龙头企业、建设产业集群、发展特色园区、培植工业强县,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从现在起用3年时间,到2011年,实现“一个保持”、“三个确保”和“三个力争”,完成“五个十百亿工程”目标。

  “一个保持”: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利税总额年均增长速度保持20%以上。

  “三个确保”和“三个力争”: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确保450亿元,力争6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确保1500亿元,力争2000亿元;利税总额确保150亿元,力争200亿元。

  “五个十百亿工程”目标:

  --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力争引进和建设投资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150个以上,其中超10亿元的10个以上。

  --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力争建成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30个以上,其中超20亿元的10个以上。

  --建设一批产业集群,力争建成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的产业集群10个以上,其中超100亿元的优势产业集群5个以上。

  --发展一批特色园区,力争建成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且特色产业占50%以上的工业园区10个以上,其中超100亿元且特色产业占50%以上的5个以上。

  --培植一批工业强县,力争建成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的县(市、区)10个以上,其中超100亿元的5个以上。

  二、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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