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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切实做好本市困难职工子女大学毕业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3、切实做好技能培训工作。对于有技能培训需求的困难职工子女,各级工会培训机构窗口要做好登记工作,及时组织其参加适合的技能培训;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困难职工子女实行免费培训(或发放培训补贴),并实现与政府补贴培训政策的有机衔接;要积极参与政府青年(大学生)职业见习计划,并鼓励青年(大学生)到各级工会组织参加职业见习,进一步丰富其职业经历,提高职业技能,为正式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4、不断强化创业扶持工作。对于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困难职工子女,各级工会要加大扶持力度,可以通过邀请工商、税务、劳动保障、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开展创业指导,提供咨询服务,并帮助其落实培训补贴、注册登记、税费减免、资金信贷等方面的政策;要加大对困难职工子女创业经营场地的扶持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及产业工会要进一步整合区域、行业资源,为困难职工子女创业提供开业园区、创业园区、小企业孵化园、闲置厂房仓库和沿街底层住房等信息资源。

  三、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各级工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将做好本市困难职工子女就业援助工作列入工会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各级工会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要认真、及时制定方案和计划,明确任务和进度,落实措施和责任,强化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强与政府工商、税务、劳动保障、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在扶持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不断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的作用,大力宣传政府及工会组织开展困难职工子女就业援助工作的有效举措,推动形成全社会关爱、帮扶困难职工子女的良好氛围。

  附件:困难职工子女大学毕业就业情况统计表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困难职工子女大学毕业就业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1、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困难职工总数    人;
  2、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已经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
  职工    人;
  3、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2009年大学毕业人数
  人,其中,专科生    人,本科生    人,研究
  生    人;
  4、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2009年大学毕业已基本达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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