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


  积极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和手段,进一步做好节日送温暖、“金秋助学”、“三定”帮困等工作,重点向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企业和困难职工群体倾斜,加大帮扶力度,扩大帮扶范围;推动“四项互助保障计划”向非公企业渗透,扩大参保覆盖面;深挖潜力,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各类实物医疗帮困,不断提高帮困实效;进一步加强各级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分中心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在当前形势下服务职工,促进社会稳定的功能。

  及时准确掌握新形势下农民工权益受影响的阶段性特征,有针对性地做好维权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援助服务,千方百计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再就业;强化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深入开展上海工会“百万农民工援助行动”,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继续推进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健全完善农民工利益诉求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帮助农民工解决因裁员、欠薪、断保等引发的劳动关系纠纷,引导农民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加大帮扶救助力度,切实缓解农民工的生活困难;继续开展为农民工送文化、送法律、送健康活动,增强文化服务意识,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把“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落到实处。

  四、紧紧抓住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研判、调处、监督力度,及时有效消除不稳定因素

  各级工会组织要从积极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服务上海“四个确保”的战略高度出发,不断强化调研排摸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职工思想动态网络,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职工思想动态,以及职工在就业和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和途径;要不断强化劳动关系预警、预防的工作力度,及时疏导、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劳动争议,力争在第一时间及时协助党政组织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努力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对由于经济效益下滑或企业困难引发的裁员、减薪等纠纷和矛盾,要主动介入,认真倾听职工的呼声和要求,配合党政组织、有关部门及时与企业沟通协商;要不断强化与各级人大、劳动保障部门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及时处置欠薪欠保、非法用工等侵害职工权益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紧密结合工会组织自身建设,把创建工作作为发挥基层工会组织作用的重要抓手和载体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