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2009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9〕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赣州市2009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二月六日
赣州市2009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09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强环境保护与扩大内需、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促进社会和谐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环境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加大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力度,探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机制,积极防范环境风险,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推进赣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09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强化落后产能淘汰机制和节能减排措施,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深入开展污染整治,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三同时”和环境准入制度,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加大对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监管力度,对己无环境容量的区域或流域实行区域限批或流域限批;建立县(市、区)主要河流过境断面水质监测考评机制,继续加大对沿江沿河1.5公里范围内企业监管和整治,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实行水资源质量辖区负责制;发展循环经济,搞好清洁生产审核,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推进绿色生态创建工作,切实做到绿色生态“五个零排放”。
为完成2009年的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具体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取得更大成效
污染减排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手段,2009年是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冲刺年,要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加快推进工程减排,坚持一手抓新建,一手抓运行,督促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尽快发挥减排效益;加强对企业现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排污和污染治理设施建成而不运行造成环境污染的,加大处罚力度。加快推进结构减排,加大力度督促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削减污染负荷;配合发展改革部门,促进水泥、钢铁、造纸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有序退出。加快推进管理减排,建立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2009年实现对21家企业的在线监控;加快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建设,逐步整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等6大系统,实现对全市环境质量的即时连续自动监控;以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为重点,继续强化排污许可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减排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