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世博园区城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网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通知
(沪消发[2009]29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世博园区城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网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公安局
二○○九年二月一日
世博园区城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网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第一条 [依据]为了加强和规范世博园区城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下简称FAS)联网工作,确保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消防安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和《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定义]FAS是对联网用户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火灾报警和故障等信息进行实时接收、处理,向上海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发送经确认的火灾报警信息的系统。
联网用户是将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火灾报警和故障等信息通过用户智能终端传送到FAS中心,并能实时接收FAS中心发送的相关信息的单位。
用户智能终端是与联网用户的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相连接,监测、采集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报警信息及运行状态,并将监测、采集的数据信息通过有线、无线等通信网络传送至FAS中心的设备。
第三条 [一般要求]世博园区各永久性场馆建筑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地块内的消防控制中心应分别在投入使用前按本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接入FAS系统。
世博场馆内使用的不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消防控制中心采用RS232或以太网口连接,运用CRT统一显示,相关协议和要求参照附件《火灾报警控制器与上位机间的数据通信协议》执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CRT应按照《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附录A能显示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管道阀门的启闭状态信息。
第四条 [FAS中心职责]FAS中心应提供下列系统功能:
(一)对联网用户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实时监控。FAS中心一旦监测到各类告警信息后,应快速确认告警性质。凡被确认的火警,应立即报上海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并通过电话、BP机、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联网用户有关人员。如确认为故障或误报等信息,则督促联网用户有关人员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