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地)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地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地区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本地区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报表下达到县(市、区)。四是汇总本地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省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
县(市、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和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地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本地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三)直属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按照在地原则,由地方各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辖区内中央和地方直属企业不同性质粮食库存进行检查。从中央企业直属库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库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从省直和市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
(四)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中储粮贵州分公司负责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全省2009年3月末分市(州、地)、县(市、区),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省粮食局负责提供2009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各级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向同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资料进行整合、分解,在市级普查开始前下达至各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地区和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整合后的分库点统计报表资料,及时抄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以2009年3月31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全面普查,省人民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