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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淄博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淄博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淄政办字〔2009〕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市政府确定成立淄博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
  周清利(市长)
  副组长:
  周连华(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
  周献珍(市政府副秘书长)
  卜德兰(市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办主任)
  王同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东军(市建委主任)
  孙家友(市交通局局长)
  王子林(市农业局局长)
  赵有梅(市水利与渔业局局长)
  李 敏(市卫生局局长)
  徐建祥(市规划局局长)
  温 义(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张 强(淄博银监分局局长)
  张玉宝(市发改委副主任)
  钟 群(市经贸委工会主席)
  张景春(市教育局副局长)
  倪 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京河(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锡钶(市民政局副局长)
  宋 娟(市建委副主任)
  梅立凯(市审计局副局长)
  吴 娟(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鹿斌佐(市规划局副局长)
  宗可胜(市信访局副局长)
  高 燕(市房管局副局长)
  王连忠(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副经理)
  朱薪志(淄博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魏德胜(中国联通淄博市分公司筹备组组长)
  王 咏(张店区区长)
  杨洪涛(淄川区区长)
  刘荣喜(博山区区长)
  韩昆山(周村区区长)
  毕荣青(临淄区区长)
  王可杰(桓台县县长)
  徐培栋(高青县县长)
  苏 星(沂源县县长)
  李新胜(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两个办公室,周献珍兼任农村住房建设办公室主任,宋娟、鹿斌佐、王连忠、由河业(市国土资源局行政监察室副主任)任副主任;刘东军兼任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主任,宋娟、成锡钶兼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做好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现状的调查摸底工作;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对各区县、高新区编制以区县为单位的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三年规划及年度计划进行调度、汇总、督查;对各区县、高新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项目进行审核,报市政府审批;搭建市融资平台,负责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建设启动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组织召开领导小组调度会、协调会及工作例会,协调解决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负责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各类信息、档案的管理;对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各区县、高新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进展及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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