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都兰县柴达木河中下游地区水文地质项目“1.10”伤亡事故处理的批复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都兰县柴达木河中下游地区水文地质项目“1.10”伤亡事故处理的批复
(青安监一〔2009〕37号)
海西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都兰县柴达木河中下游地区水文地质项目“1.10”伤亡事故处理的请示》西安监〔2009〕15号悉。经研究由你局按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93号)和《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省政府令第50号)的要求,切实做好批复结案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