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授予哈尔滨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全民环境教育特别贡献奖荣誉称号的决定
(黑环办〔2009〕28号)
各市(地)环保局,省厅垦区环保局:
哈尔滨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至2003年省政府颁布《关于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决定》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环境教育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克服困难,建立起市、区、乡、村四级3279个基层教育组织网络,使全市从业人员和农民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60%,中小学校环境教育开课率达到95%,宣传领域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较好的将国家环境保护意志,体现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中,使其成为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他们组织环保“大篷车”开进学校、社区、企业、村镇进行100多场次的环境宣传。先后编写出版了《道法自然》等10多种图书,其中《天天环保》《绿精灵讲故事》两本书被列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在社区建立了200多个环保监督站。他们克服困难,开拓进取,发挥独特的见解,运用特殊的模式创建了全国第一个具有鲜明特点的“环保主题公园”,创造性的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在环境教育工作中创建了社区环境保护“三元工作机制”,建立了具有特色的社区专职环保协管员队伍,提供了大量各个层次,各种类型的典型和经验,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全民环境教育公众参与长效机制。
哈尔滨市全民环境教育试点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经验扎实,带有广泛的普遍性和典型性,全面的体现了黑龙江省环境宣传教育的工作特色,开拓了一条崭新的,切实可行的全民环境教育的成功之路。2008年荣获国家第五届“中华宝钢环境奖”,再次为我省赢得了荣誉。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在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和环境新闻宣传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由各级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规定。省环境保护厅决定,授予哈尔滨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黑龙江省全民环境教育特别贡献奖”荣誉称号。同时建议对负责此项工作的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