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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报
(穗府〔2009〕12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我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粤委办发电〔2008〕93号),努力探索人口计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较好地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口计划和工作目标。现将我市落实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海珠区、荔湾区、越秀区、黄埔区、番禺区、天河区、花都区、白云区、南沙区、萝岗区、增城市、从化市等12个区、县级市全面完成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予以通报表扬。

  二、授予越秀区人民街等105个街(镇)2008年度无政策外多孩出生街(镇)称号。

  三、授予越秀区人民街安业里居委等1208个居(村)委2008年度无政策外出生居(村)委称号。

  四、授予市民政局等5个部门2008年度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市工商局等39个部门达标单位称号。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新的成绩。

  全市各地、各单位要扎实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构建和谐广州和建设全省“首善之区”作出更大的贡献。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1:
广州市2008年度无政策外多孩出生街(镇)名单
(共105个)

  越秀区( 22个):人民街、六榕街、洪桥街、广卫街、大新街、光塔街、东风街、北京街、诗书街、流花街、矿泉街、东湖街、梅花村街、农林街、黄花岗街、华乐街、建设街、大东街、大塘街、珠光街、白云街、登峰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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