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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系统视频会议管理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系统视频会议管理的通知
(浙交办〔2009〕120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厅管厅属各单位:
  全省交通视频会议系统自2005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以来,为交通系统改变机关作风、提高办公效率、节省会议开支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但目前视频会议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视频会议的整体效果。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系统视频会议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重视会前调试工作,保证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运行。每次会议前省厅都安排有一至两天的会前调试。通过会前调试,可以提前发现和解决各参会单位视频会议设备可能存在的问题,调整视频摄像镜头,保证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运行和提高会议质量。但从运行情况来看,一些县(市、区)交通局未按要求参加会前调试,影响会议正常召开。因此,各市要负责本单位并督促下属各参会单位按规定参加会前调试。
  二、切实按标准要求做好视频会议室环境改造工作。在视频会议系统建设之初,厅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交通系统网络视、音频指挥及会议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交办〔2004〕200号)明确了视频会议室的建设标准,其后又印发了《浙江省交通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浙交办〔2007〕99号),对会议室环境布置作了进一步的要求。从运行情况来看,许多单位没有按标准要求对会议室环境进行布置,如会议室的光线、席签、会标、会议桌等,因此,各单位要按标准对会议室环境作进一步改造。
  三、切实加强管理,有效提升视频会议的整体效果。各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视频会议的管理,对照有关标准要求,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未达到标准的,要在8月底前完成整改。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切实做好视频会议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视频会议的整体效果。各市视频会议管理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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