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行业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分项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 核 标 准
| 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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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
| 一
| 组织领导
机构建设
| 1、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目标。(2分)
2、 及时转发、贯彻和落实省厅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2分)
3、 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做到人员、经费、办公设施的落实,保障必备的工作条件和环境。(2分)
4、 建立健全层级监督制度、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巡查和重点地区督查制度、事故约谈制度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分)
5、 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健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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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指标分解
责任落实
| 6、 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分解落实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制定目标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1分)
7、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机制。(1分)
8、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到季分析和通报、年中督查、年末考核。每季度书面报告省厅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3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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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安全投入
预防措施
| 9、 督促施工企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专款专用制度。(1分)
10、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政策,督促企业建立安全费用台帐。(1分)
11、落实建筑施工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政策。(1分)
12、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制定工作规划,明确目标并组织实施。(1分)
1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2分);有创意或效果明显的加1分。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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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应急救援
事故管理
| 14、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开展本市建设系统应急救援演练一次以上,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有保障,应急预案编制覆盖率达100%。(3分)
15、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对应急救援效果进行总结。(1分)
16、建立和完善事故统计上报制度,无迟报、漏报、谎报事故行为,事故按时报告率、事故统计准确率均为100%。(2分)。
17、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2分)。
18、有瞒报事故行为的此项分值全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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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依法行政
宣传教育
| 19、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档案,执法文书运用规范。(2分)
20、建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培训和业务学习制度。(1分)
21、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等活动,宣传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1分)
2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1分)
23、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2分)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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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安全执法
行政许可
| 24、举报事项和来信来访案件处理率达100%。(1分)
25、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发放符合规定的条件和程序。(1分)
26、“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发放符合规定的条件和程序。(1分)
27、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打击非法违法建设工程专项行动。(2分)
28、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不得进入建筑市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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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隐患治理
专项整治
| 29、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1分)
30、建立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和专项治理工作制度,建立管理台帐。(3分)
31、对重特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治,按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整改到位并验收销案。(2分)
32、建立健全城市重大公用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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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指标
| 八
| 指标控制
安全效果
| 33、控制事故总量,减少一般事故和伤亡人数,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年内每节余一个控制指标加2分。
34、年内死亡人数超指标扣30分。
35、年内发生较大事故的,每起扣20分。
36、年内发生重大事故扣50分。
37、省厅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巡查,每有一个企业被通报批评的扣2分,被通报表扬的加2分;全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每有一个企业被通报批评的的扣6分,被通报表扬的加6分。
38、每创建一个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加1分,最高不超过30分;创建一个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加2分;创建一个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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