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意见的通知
(建办[2009]46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督促检查工作,专门就加强督促检查和抓好工作落实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提高工作落实水平,确保各项政令畅通。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厅政务督查工作,现将《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5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厅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加强政务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督促检查是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是推动作风转变、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力手段,是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当前,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做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近些年来,我厅先后印发了《省建设厅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督办工作暂行制度》(建办〔2000〕266号)、《省建设厅政务督办工作规定》(建办〔2006〕128号)等文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督查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等措施,保证了我厅督促检查工作稳定有序开展,对领导批示和省委、省政府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都能得到及时有效落实,并按要求及时反馈情况,从省政府的督查通报看,尚未出现逾期不办的案例。但是,与省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更高要求相比,与当前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我厅在督促检查和工作落实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对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面上了解多,对各市建设系统贯彻落实情况点上掌握少,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决策需要;对领导批示、厅里和本处室、本单位作出的重点工作安排和出台的重要文件,有的还存在有部署无落实的现象等。因此,各处室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督促检查和抓好工作落实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实际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管理方式,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厅工作落实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