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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快发展中药材产业扶持办法和甘肃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扶持办法的通知


  (一)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以直接补助的方式扶持。

  (二)原药加工企业GMP达标改造等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扶持。

  (三)原药加工企业完成GMP改造后,道地优势品种加工产能扩建以贷款贴息的方式扶持。

  (四)区域中心市场扩建改造、技术培训等给予适当补助。

  (五)资源保护、品种选育、新技术研发实行竞争性筛选,择优资助。

  四、资金筹措

  中药材产业发展资金每年5000万元,整合有关资金筹措落实。其中省财政农民增收行动专项2500万元、省扶贫专项1500万元、省发改委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资金中协调落实500万元,省农业产业化专项500万元。

  五、补助标准

  (一)建设道地药材原种繁育基地240亩,每年投资95万元。在岷县、渭源县、陇西县3个20万亩以上种植大县,分别建设50亩道地药材当归、白条党参、黄芪的原种生产基地。在省中药材产业发展专家组的指导下,由县农业部门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承担,对现有品种进行筛选、提纯复壮,选育道地药材的原种。在文县、武都区、礼县分别建设纹党、红芪、大黄的原种基地30亩。经过连续4年的扶持,实现道地药材品种的优质统一。

  (二)在5万亩以上的药材生产大县建设道地种子种苗繁育基地4.75万亩,每年补助1525万元。种子种苗基地建设由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实施,市县农业部门组织技术推广部门负责技术指导。

  1.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生产基地每年补助800万元。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生产基地1.6万亩,其中当归5000亩、黄(红)芪9000亩、党参2000亩(白条党、纹党各1000亩),每亩补助500元。

  2.在西和县建设半夏种子基地1000亩,每亩补助1000元,投资100万元。

  3.在礼县建设大黄种子生产基地500亩,每亩补助500元,投资25万元。

  4.种苗基地建设补助资金600万元。以岷县、宕昌县为主建设当归育苗基地1万亩,辐射供应漳县、渭源县等地;以陇西县、武都区为主建设黄(红)芪育苗基地1万亩,辐射供应渭源县、宕昌县等地;以渭源县、漳县、文县为主建设党参育苗基地1万亩,辐射供应康乐县、岷县等地;所产种苗覆盖全省60%以上种植基地。育苗基地每亩补贴200元。

  (三)安排100万元,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点1万亩,每亩补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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