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快发展中药材产业扶持办法
和甘肃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扶持办法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9]4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甘肃省加快发展中药材产业扶持办法》和《甘肃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扶持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六日
甘肃省加快发展中药材产业扶持办法
为了发挥中药材产业链条长,增值潜力大,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的优势,加快规范化生产和加工体系的建设,促进我省中药材产业优势区域和市场营销体系的形成,促进中药材产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和原则
(一)发展目标。从2009年开始,到2012年,通过扶持发展,全省道地药材的质量有明显提高,加工能力和产品档次明显提升,仓贮和流通能力明显增强,科技支撑能力适应产业发展要求。全省中药材产值提高50%,带动主产区农民收入增加30%,力争使甘肃跻身为全国一流的药材生产基地、加工、物流中心。
(二)扶持原则。
1.支持优势产区和优势品种。重点支持道地药材优势产区和优势品种(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原产地保护认证的品种)做大做强。
2.支持产业关键环节。从解决影响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入手,重点扶持种子种苗、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工扩能、区域中心市场、仓贮、物流等关键环节。
3.资金统筹集中使用。统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作用,集中扶持建设一批能够推动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4.实施绩效考评。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制度,对补贴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科学评价并采取相应的奖惩办法。
二、扶持重点
在稳定道地药材主栽品种种植面积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品种提纯复壮与认定,普及优良品种,种子种苗繁育、规范化种植,提升产品品质,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产业科技水平,扩大规范化加工,增加产业效能,加快产地市场和大型物流中心建设,稳定道地药材价格,确保药农收益。
三、扶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