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山西~江苏±5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
(山西段)及晋城接地极线路塔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批复
(晋国土资函〔2009〕37号)
山西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西~江苏±5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山西段)及晋城接地极线路塔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2号令)第
六条第三款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山西~江苏±5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北起山西省阳城县±500千伏换流站,南至江苏省溧阳±500千伏换流站,线路途径山西、河南、安徽、江苏四省,线路全长865.45公里。山西段线路全长45公里,晋城接地极线路80公里。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符合
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山西~江苏±5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山西段)及晋城接地极线路塔基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1、山西段境内500KV输电线路45KM、基塔108个(耐张塔16基,直线塔92基)。拟占用晋城市阳城县和泽州县土地1.44公顷,其中农用地0.888公顷(耕地0.39公顷),建设用地0.068公顷,未利用地0.484公顷;
2、阳城县白桑乡南香台站址-高平接地极线路80 KM、基塔240个〔阳城县19.5 KM、66塔基(耐张塔11基,直线塔55基);泽州县47.5 KM、150塔基(耐张塔14基,直线塔136基);高平市8 KM、24塔基(耐张塔3基,直线塔21基)〕。拟占用晋城市阳城县、泽州县和高平市土地3.2公顷,其中农用地2.1673公顷(耕地1.8873公顷),建设用地0.378公顷,未利用地0.6547公顷。
以上拟用地涉及晋城市的高平市、泽州县、阳城县3个县(市)、18个镇、98个村。拟用地总面积为4.64公顷,其中农用地3.0553公顷(耕地2.2773公顷),建设用地0.4460公顷,未利用地1.1387公顷。同意你公司采取交纳耕地开垦费的方式委托补充耕地。你公司应按各地的标准(均不低于国家标准)及时交纳耕地开垦费,保证耕地占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