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翼城县浍河滩涂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翼城县浍河滩涂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晋国土资技审〔2009〕14号)


翼城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9号)和《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于2008年11月29日组织相关人员对翼城县浍河滩涂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意见。

  经审查,同意验收组的验收意见。项目实施符合土地开发整理行业标准,准予翼城县浍河滩涂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通过竣工验收。请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验收组提出的建议,对项目相关内容进行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关于翼城县浍河滩涂土地整理项目
竣工验收的意见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于2008年11月29日对翼城县浍河滩涂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组认真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汇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并审阅了项目全部的档案材料、财务账目等,现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完成情况

  翼城县浍河滩涂土地整理项目是经国土资源部、财政部2004年批准的国家投资项目。项目建设规模442.6公顷,新增耕地134.4公顷,批准总投资1545万元,建设工期为2年。

  项目按照项目规划设计(含变更设计),完成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土地整理442.6公顷,新增耕地134.4公顷,完成土方量137.2万立方米;新打机井32眼,新建井房32座,安装潜水泵32套,铺设输水管道88.78公里,管涵32座,架设10千伏输电线路6.9公里,380伏输电线路0.5公里,埋设输电线路7.389公里,安装变压器16台;新建和修复田间路29.4公里,生产路10.1公里;植树37619株。

  该项目组织管理规范有序,能够按照规划设计和预算的要求,根据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实施。在施工中监理工作到位,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林网建设等工程质量均达到合格要求,符合项目规划设计及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规范要求。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