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科技局关于
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恩施州政办发〔2009〕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科技局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的实施意见
(州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63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州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职责
(一)围绕全州六大特色农业产业和20个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开展技术创新工作。
(二)加强调查研究,帮助乡镇、企业制订和完善农业及企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尤其是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规划。
(三)引进和推广适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先进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建立科技示范基地,指导、帮助企业技术进步,培植特色优势产业。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帮助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科技信息服务站等,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民致富本领。
(六)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合作,研发新技术、新产品。
(七)开展项目招商引智、引资活动,壮大龙头企业,加快特色产业发展。
(八)及时反馈农业农村工作与企业生产的信息,反馈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九)科技特派员可列席入驻乡镇政府、企业的有关会议,协助政府及企业做好科技开发和服务“三农”工作。
(十)参与入驻乡镇、企业的各类科技和农业开发项目的研究和决策,可直接负责重要项目的实施。
二、人员选派
根据实际需要,我州首批选派100名科技特派员。其中从省、州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选派20名专业技术人员;8县市各选派10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特派员的选派要确保质量,严格遵循双向选择的原则,主要是派往企业和特色产业板块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