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心:紧紧围绕州党委工作会议确定的中心工作目标任务,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州直安全发展为中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平稳好转,为自治州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个目标:一是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遏制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较大事故起数、事故死亡总人数实现负增长,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二是圆满完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达到自治区安全生产先进地州要求。
三个重点:道路交通安全、矿山安全、消防安全是州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四项建设:一是继续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监察队伍、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队伍、企业安全管理队伍三支队伍建设;二是抓好安全文化建设,使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三是切实加强企业和乡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四是抓好制度建设,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都有相关制度进行明确和规范。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求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网络体系。
六大创新:
一是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县、乡、村“平安建设”结合起来,在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上实现创新;
二是筹建自治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过“应急预案演练年”建设,在提高防范、应对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上实现创新;
三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企业“两个主体责任”,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上实现创新;
四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在强化企业、社区安全文化建设,普及事故防范和急救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上实现创新;
五是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工作水平,在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扩大范围,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农民工安全技能上实现创新;
六是在加强道路交通、农机、煤矿及非煤矿山、建筑、消防、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上实现创新。
三、事故控制目标
(一)事故相对指标控制在以下数值以下
1.亿元州直生产总值(GDP)死亡率0.8。
2.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5。
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8.0。
4.煤矿百万吨死亡率3。
(二)事故绝对指标控制在以下数值以下
1.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254人。
2.工矿商贸(不含煤矿)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死亡14人。
(1)非煤矿山事故死亡2人。
(2)建筑施工事故死亡2人。
(3)其他事故死亡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