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州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9〕19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现将《2009年州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2009年州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和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就州直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和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目标,以治理消除隐患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监管执法,强化源头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州直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州直经济和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基本思路
2009年州直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一个中心,明确两个目标,突出三个重点,抓好四项建设,实现六大创新,落实35项措施,在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在进一步修订预案、组织演练、快速处置上做文章,在进一步广泛宣传、治理隐患、减少事故上见效果,在进一步实现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上出新招,在进一步打牢基础、健全队伍、整体推进中上台阶,努力开创州直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按照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的要求,在继续强势推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执法年”、“信息化年”、“双基建设年”的同时,确定2009年为州直“应急预案演练年”,通过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通过组织重特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督促各级政府、各部门、各企业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认真制定并不断修改完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可能事故预测评价,进一步明确应急组织职责,按要求储备各种应急资源,切实落实事故防范知识、应急知识等安全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意识和应对、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2010年实现州直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