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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伊犁州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九、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的作用,采取宣传周、开播专题栏目、网站宣传、散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州应急办已组织编印并发放了《公民防灾应急知识手册》5000册,各县市、各部门要增强宣传讲解效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大受教育覆盖面;教育部门要加快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加强重点岗位职工岗前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随着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铺开,新组建的应急管理工作人员队伍业务素质亟待提高。为此,要切实加强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培训管理制度,形成分层次、多类别、形式活、重实效的培训工作格局。今年要突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相关人员参加自治区专业培训的同时,拟在5月份举办一期为期2天的州直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实务培训班,并邀请自治区应急办领导和州直有关专家讲课。同时,要求各县市、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综合业务培训活动,培养和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的基层应急管理人员队伍。各县市、各部门领导要积极支持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学习,使他们通过学习增长见识,开拓思路,尽快成为应急管理工作的行家里手。
  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新要求,各县市、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应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深入一线,加强组织指挥和科学调度,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加强思路创新、工作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选拔、配备工作,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业处置、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军地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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