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建设系统财会工作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
(苏建财〔2009〕1号)
各市、区建设局,各所属单位:
2007~2008年,我市建设部门的广大财会工作者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自觉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尽心尽责地为城市建设工作服务,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促进财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建设系统财会工作先进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苏州市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各市、区建设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科室及财会人员。
二、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
先进集体条件:单位财务制度健全,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坚持原则,规范收费,对基层、企业指导服务主动热情并得到广泛认同。
先进个人条件: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诚实守信,敬业奉献,能严格执行各项财会制度,在会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三、评选方法
采取单位推荐和综合评比相结合,各单位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一式两份)经审批盖章后于2009年2月15日前报至苏州市建设局财务处,综合评比确定后另文表彰。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
2007~2008年度苏州市建设系统财务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地区或单位
| 先进集体
| 先进个人
|
张家港市
| 1
| 3
|
常 熟 市
| 1
| 3
|
昆 山 市
| 1
| 3
|
太 仓 市
| 1
| 3
|
吴 江 市
| 1
| 3
|
吴 中 区
| 1
| 1
|
相 城 区
|
| 1
|
市直属事业单位
| 1
| 4
|
合 计
| 7
|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