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优胜单位和达标单位的决定
(吉政函[2009]1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8年,全省各级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国满地完成了年度国土资浑管理目标责任制规定的各项任务。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资源需求得到有力保障;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连续18年保持拼地.悠量动态平衡;国土资浑使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明显好转;地质工作不断加强;维护民生、促进德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为保障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在新形势下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2008 年吉林省国土资源管理主要目标责任状》考评结果,省政府决定,对长春市人民政府、吉林市人民政府、松原市人民政府3个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优胜单位和辽源市人民政府、四平市人民政府、白城市人民政府、延边州人民政府、白山市人民政府5个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达标单位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和奖金.希望受到表彰的市(州)政府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