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2008年安全
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自评小组的通知
(肇府办〔20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地级以上市政府2007-200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粤安〔2008〕1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08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自评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肇庆市2008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自评小组。该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杨浩明(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关 鹏(市政府副市长)
李 天(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梁育天(市政府秘书长)
莫优年(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