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扩大发展农村民主管理。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机制,改进村集体财产、资源、财务管理方式,着力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巩固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深入开展创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完善农村党风廉政、村务财务和民主管理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提高村务财务公开、评议监管水平,依法保障农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探索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办法,逐步扩大农民在县、乡镇人大代表中的比例。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按期完成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任务。
(二)深入创建平安和谐村。坚持依法治村,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积极开展以“一强六好”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和谐村”以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活动。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制机制,加强农村公共安全防范,全面建立平安建设镇、村群众工作站(室),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深入开展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到以法维稳、以情维稳、以利维稳,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及各类案件发生。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和刑事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农村消防、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农村基层经济秩序与社会政治稳定。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到2012年,全市农村按照“一强六好”要求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
八、加强和改善党的建设,为开创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政治保证
(一)加强农村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党。要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农村党建,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深入持久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农村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农村工作报告和专题研究农村问题。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机构建设上切实体现“三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农民素质、平安和谐、基层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地应定期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三农”专题视察调研。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继续实施农村党建固本强基工程、三级联创和五项创建等活动,配强镇村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确保实现“五个基本”的要求。推进以行政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和新党员发展工作,加大从优秀青年农民中培养发展党员力度。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着重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扎实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深入开展东亮式党员创业贷款、千村千干带头创业致富、党员带头创业、党员干部民情日记等创优争先活动。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创新激励、关怀、帮扶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活动形式,建立党内关爱扶助金制度,继续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帮助落实和保障贫困村委工作经费,逐步提高行政村“两委”干部报酬补贴和养老保障等待遇。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各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开展新农村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抗灾救灾复产和扶贫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和省、市有关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措施执行落实到位。要着力构建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严肃查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